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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颁布GHS修正案

发布日期:2016-06-08

2016年3月,韩国劳动部(MoEL)就《化学物质的分类,标识及MSDS相关标准修订案》展开协商,旨在使其与国际标准GHS相协调。


修订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修订简化的书面警告标识和象形图。

2. 新增对臭氧层有害的化学物质分类。对臭氧层有害的化学物质将依照蒙特利尔协议单独进行分类。如果混合物中含有协议列表中的化学物质,且含量超过0.1%,则其应该具有分类。

3. 法律名称变更,将《有毒化学物质管理法》(TCCA)修改为《化学物质管理法》(CCA)。

4. 重新设置审查期限,制造商和进口商有3年时间缓冲期,确保他们能适应分类列表的改变。首个三年周期从201671日开始,至201971日截至。


此次修订意味着GHS法规在韩国将广泛实施,为GHS法规全球实施又增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