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14
2016年3月21日,华盛顿特区市长签署了“2016致癌性阻燃物质的禁止修正案”,其中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限制含有TDCPP和TCEP的消费品。然而,该修正案在正式颁布实施前,还将经受议会为期30天的复审。
此项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有含有TDCPP、TCEP产品的生产、销售、代销或分销都将依照如下时间表被禁止:
受限阻燃物质 |
浓度限值 |
产品范围 |
生效日期 |
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 |
≤0.1%产品组分含量 |
所有产品 (豁免如下第二条中所列出的产品) |
2019年1月1日 |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TDCPP) |
a. 12岁以下儿童产品 |
2018年1月1日 |
2. 上述限制条款不对以下产品不适用:
(1)在该法律生效前,销售、代销或分销的含有以上受限阻燃物质的产品;
(2)由于含有受限阻燃物质产品的第一次销售而伴随产生的一系列后果;
(3)机动车辆或机动车辆的可更换部件和可更换设备;
(4)符合建筑规范补充条款的商业或住宅建筑用绝缘材料或布线,该补充条款在哥伦比亚市政条例第12条中有说明;
(5)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音频和视频设备、计算机、无线电话、游戏机、装有用于访问交互式软件的屏幕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手持设备,电缆,接头,和其它类似的连接设备;
(6)存储介质,如光盘,用交互式的软件,如电脑游戏。
3. 制造商可能会被要求在45天内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涉嫌产品符合该法规。
4. 根据人类和环境健康保护法案2010要求,制造商不能在产品中使用以下化学物质替换TDCPP、TCEP,以及之前被禁止的五溴取代,八溴取代和十溴取代联苯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