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3
2024年9月20日,欧盟委员会批准和发布了法规(EU) 2024/2462,修订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对有关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的限制,修订法规将于2024年10月10日生效。
修订法规对不同的产品的执行日期,给予了从18个月至5年的过渡期。详情如下:
修订法规限制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在以下产品中的使用,当产品中的PFHxA相关物质浓度大于等于限值限制时这些产品将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
产品 |
均值材料中的限值 |
执行日期 |
●一般公众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 ●一般公众的鞋类;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FCM)法规(EC) No 1935/2004范围内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 ●一般公众的混合物;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第2条第1款第a点所定义的化妆品 |
PFHxA及其任何盐的浓度之和:25 ppb (0.025 mg/kg),和所有PFHxA相关化合物的浓度之和:1000 ppb (1 mg/kg) |
2026年10月10日 |
供一般公众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除上述服装和相关配件外) |
2027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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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用于训练或用于测试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某些用于公共消防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
2026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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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民用航空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
2029年10月10日 |
对以下产品提供豁免:
● 含有直接连接至一个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F13-的物质;
● 2026年10月10日前已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对于执行日期为2027年10月11日的产品,则为2027年10月10日);
● 欧盟PPE法规(EU) 2016/425附录I第(a)、(c)至(f)、(h)和(l)点风险第III类范围内,意图保护使用者免受风险侵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5范围内的器械;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6范围内的器械;或
● 用作建筑纺织品的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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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可参考: Regulation - EU - 2024/2462 - EN - EUR-Lex (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