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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U)2020/878 REACH法规SDS将于2022年12月31执行

发布日期:2022-08-25

2020年6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U2020/878 法规,对REACH法规的附件II进行了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规定了欧盟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新规定意味欧盟市场对SDS的要求将有所修订。

新规定EU2020/878202111日生效,现有的SDS可以使用到2022 1231 日。

2022 年 1231 日之后出口到欧盟的相关材料和物质需要提供符合EU2020/878法规要求的SDS报告,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提早准备联系我们办理完成新版SDS报告。


新的(EU2020/878 法规相比之前SDS要求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 SDS格式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版78保持一致。

2. 在SDS1节中增加混合物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如有);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3. 在SDS2节危险识别信息中强调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 根据CLP 1272/2008的规定,增加特定浓度限值(SCL),乘数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新法规(EU2020/878一般要求详情:

以下是两个常规要求:

1. 安全数据表中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清晰和精确,避免使用行话、首字母缩略词和缩写。不得使用诸如可能危险对健康无影响在大多数使用条件下安全无害等陈述,或任何其他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不具有危险性的陈述,或与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不一致的任何其他陈述。

2. 安全数据表的所有页面,包括任何附件,均应编号,并应注明安全数据表的长度(例如1页,共3),或指示后面是否有页面(例如下一页继续安全数据表结束)。

 

1节:物质/混合物的识别

纳米形式的物质: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唯一公式标识符: 如果根据法规(ECNo 1272/2008附件VIII5部分A部分第5节,混合物具有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并且UFI在安全数据表中注明,则应在第1节中提供UFI


2节:危害识别

通过供应链的内分泌干扰物的沟通将得到改善。不仅应在第2.3节其他危害中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符合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标准的信息,还应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被列入根据第59条第(1)款制定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清单的信息,以及该物质是否被确定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

对于混合物,应提供混合物中浓度等于或大于0.1重量百分比的每种此类物质的资料。



EU2020/878法规详情: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