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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REACH法规限制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发布日期:2024-09-23

2024年920日,欧盟委员会批准和发布了法规(EU) 2024/2462,修订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对有关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的限制,修订法规将于20241010日生效。


修订法规对不同的产品的执行日期,给予了从18个月至5年的过渡期。详情如下:


修订法规限制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在以下产品中的使用,当产品中的PFHxA相关物质浓度大于等于限值限制时这些产品将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


产品

均值材料中的限值

执行日期

●一般公众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

●一般公众的鞋类;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FCM)法规(EC) No 1935/2004范围内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

●一般公众的混合物;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2条第1款第a点所定义的化妆品

PFHxA及其任何盐的浓度之和:25 ppb (0.025 mg/kg),和所有PFHxA相关化合物的浓度之和:1000 ppb (1 mg/kg)

2026年1010
24个月)

供一般公众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除上述服装和相关配件外)

20271010
36个月)

●某些用于训练或用于测试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某些用于公共消防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2026410
18个月)

●用于民用航空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

20291010
5年)

对以下产品提供豁免:

●     含有直接连接至一个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F13-的物质;

●     2026年1010日前已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对于执行日期为20271011日的产品,则为20271010日);

●     欧盟PPE法规(EU) 2016/425附录I(a)(c)(f)(h)(l)点风险第III类范围内,意图保护使用者免受风险侵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5范围内的器械;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6范围内的器械;或

●     用作建筑纺织品的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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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可参考: Regulation - EU - 2024/2462 - EN - EUR-Lex (europa.eu)